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澄清说明(一)
一、项目名称: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1、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于2025年6月2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本项目名称与前期手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为准。各投标单位在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制作投标文件时,在制作软件内无法修改的项目名称,无需再做修改。其余可编辑部分项目名称以上述要求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它内容不变,望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三、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704室
联 系 人: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联系电话:0951-******、******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