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蒙古有限******有限公司2025年开展人车家服务权益合作及引入项目招募结果公示如下:
一、推荐合作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标段:交通出行类权益(推荐3名合作候选人,确定前2名为合作供应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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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洗车维修服务权益(推荐2名合作候选人,确定第1名为合作供应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四标段:智家服务类权益(推荐5名合作候选人,确定前4名为合作供应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五标段:京东PLUS会员权益(推荐1名合作候选人,确定第1名为合作供应商)
******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三日,公示期内如对合作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募代理机构提出。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马静
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邮箱:******@139.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募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