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稍岗镇水源井及供水管道迁移工程第一标段(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虞城县稍岗镇水源井及供水******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稍岗镇水源井及供水管道迁移工程
2、项目编号:2503-411425-04-05-10281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39号
3、项目代码:2503-411425-04-05-102812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控制价:******.8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8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7818.3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2081.82元,规费:49946.07 元 ,税金:435235.4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 元,暂列金额:0 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3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2025年5月12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
3、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四、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定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2021年1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 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3 家时,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结果 | 未通过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该公司注册资金未达到住房 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10.2.1 条规定。不符 合投标人实力相关要求,核查 不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该公司注册资金未达到住房 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10.2.1 条规定。不符 合投标人实力相关要求,核查 不通过。 |
7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复核人查询无注册信息,核查不通过。 |
8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该公司注册资金及财务审计 报告均未达到住房城乡建设 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10.2.1 条规定。不符合投标 人实力相关要求,核查不通 过。 |
五、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元 大写:伍佰贰拾伍万陆仟壹佰玖拾元壹角捌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红旗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 ******9632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公示期: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虞城县谷熟镇汤庄村高庄自然村北侧文化活动中心
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滨河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
联系人:党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