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岩金矿深部详查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内
建设单位:嘉荫县鑫汇平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在原有采矿工程基础上,进行深部探矿工程。利用原有巷道,继续进行采掘开拓,在214及174中段形成钻探工程,设计施工坑内钻 8 个,在254、214、174 中段设计坑探工程,施工平巷 9199m,其中机动800m。并进行系统取样进行基本分析,确定矿脉位置,布置沿脉巷道追索、控制矿体分布情况。坑探施工工序包括凿岩、爆破、出渣、支护、取样等环节。
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湿式作业方式。
在区内设若干个洒水点,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采用湿法喷洒,定期洒水抑尘。在土石方装卸过程中进行喷雾降尘。对输送汽车设置篷布遮盖,罩上防尘网,减少扬尘污染。表土尽量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内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本项目在每个钻孔附近处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处理钻探废水,钻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探冷却用水,钻探工程施工结束后钻探用水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封孔水泥搅拌用,不外排。井下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井下作业和抑尘、工业场地抑尘,正常涌水量不外排,全部回用。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回用于矿区地表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钻孔施工应统筹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对钻机安装排气软管和阻抗式消声器,柴油发电机采用橡胶减震垫等措施。尽量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途径敏感点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要限制车速、合理装载、禁止鸣笛、间断运行。对设备制定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分区存放,土石方应及时回填,表土应及时覆土,及时绿化,避免长期堆放。沉淀池泥浆经干化后提升至地表,装袋后存放周边弃渣场。岩芯和坑探取样全部送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施工人员自行收集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场所处置,严禁野外随意丢弃。
二、探矿结束后生态环境防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做好施工期规划,做到边施工边进行环境保护,加强对施工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工时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将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另外在堆土场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有利于及时排走降雨,防止雨水在堆体四周淤积。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 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