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浩通沥青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青山乡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设三一SLZ3000F8沥青站1套;50m3卧式沥青罐3个;50m3醇基燃料罐1个;12m3柴油罐1个;500m3立式沥青罐1个。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洒水工作,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需用密封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开周边民宅。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施工结束后清掏外运堆肥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用量小,蒸发量快,车辆冲洗用水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之前,应当根据本评价提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砂石和除尘器集尘,且作为原料回用,无需设置暂存场所,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存放在砂石存放车间内。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储存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厂家带走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废气
本项目产污环节做到有效收集,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有组织达标排放。做到源头控制,持续监管,废气方面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使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 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