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25日我局受理《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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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好水水磨村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25日 | 送审稿--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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