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马鞍山矿区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5〕104号
一、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马鞍山矿区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环境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30.66hm2(约459.97亩),分两期治理,一期治理范围:历史遗留老矿口、原出让采矿权范围(除西南侧已复垦区),共约91099.60m(约136.65亩);二期治理范围:炼钢渣排土场、原出让采矿权范围西南侧已复垦区,共约215548.60m(约323.32亩)。主要规模内容如下:
(1)一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清理边坡浮石及伞岩,在现有边坡平台及坡面开凿穴植坑,表层有风化残积土的平台坡脚、坡顶种植爬藤并撒播草灌种子,完善平台排水系统,在采坑外围安装铁丝隔离围网、栽植植物篱笆及竖立安全警示牌。建设规模为清理边坡浮石及伞岩91.099.60m,栽植乔木9,770株,种植爬藤30,369株,撒播草灌种子29,346.28m,修建排水沟1,875.47m,安装铁丝隔离网3,112.09㎡'、栽植植物篱笆2,598.31m、竖立安全警示牌26块。(2)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坡面及设计平台整平、覆土、修建排水沟、栽植乔木、种植爬藤、撒播草灌种子。建设规模为边坡修整10,840.81㎡,客土回填1500m,修建排水沟2380.69m,栽植乔木3,102株,种植爬藤6,020株,撒播草灌种子27,912.92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1394.78万元。
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昌江******有限公司。
三、服务内容
负责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工作。
四、计价标准
本次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马鞍山矿区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服务费用控制价:49211.48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生成和打印《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函(加盖公章)。
六、报名及递交遴选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遴选资料。
2.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办公室,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及时报名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
七、报名及选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按“五、资格要求”提交所有材料。
3.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由我局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满足条件报名单位进行比选,有效报名单位为一家时,则直接视为中标单位;有效报名单位为两家以上(含两家)时,以评分最高的有效报名单位作为本次中标单位。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898-******
特此公告。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