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石碌镇太坡鹅毛岭建筑石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位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5〕103号
一、项目名称
石碌镇太坡鹅毛岭建筑石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石碌镇太坡鹅毛岭7个采坑边坡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区域面积约34000平方米,包括类壤土基质复绿、土石方、供排水、绿化等工程。其中,削坡34508.5立方米、坡面危岩清理851立方米,坡面清理、类壤土基质喷播及挂无纺布工程量均为34000平方米;新建300立方米浇灌水池1座,敷设管道长 2847 米,配套增压泵、喷头等;建设3米宽施工便道930米,以及石方爆破、绿化种植、养护等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1373.66万元。
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院、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服务内容
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服务工作。
四、计价标准
本次公开遴选石碌镇太坡鹅毛岭建筑石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技术服务费用不得高于27876.48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五、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名。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遴选资格。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及递交遴选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遴选资料。
2.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递交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06办公室,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及时报名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
七、报名及选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按“五、资格要求”提交所有材料。
3.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由我局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满足条件报名单位进行比选,有效报名单位为一家时,则直接视为中标单位;有效报名单位为两家以上(含两家)时,以评分最高的有效报名单位作为本次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参选;
2.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898-******
特此公告。
附件:比选办法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