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开展决策事项拟订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按计划实施。因上级政策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若无特殊情况,应严格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拟订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印证材料分类分段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
?
附件:2025******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
?
?????????????????????????******办公室? ?
??????????????????????????????2025年6月2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