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枞阳县横埠河、长河、汤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河总承包”(招标编号:TLGC******001001)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修改条款 | 原文 | 修改后 |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 (4)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 (4)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 |
评分办法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3分)
| 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得1.5分, 最高得3分。 注:若为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计分。 | 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若为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计分。 |
2、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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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