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 )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③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3年)申请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不通过单位 | 预审结论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